映象网邓州讯(记者 燕天举 通讯员 王晓 王国印)电动车与汽车发生碰撞事故,电动车会不会因为属于“弱势群体”就能减轻责任?答案是“未必”。近日,邓州一女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轿车碰撞,最后负全责。
据了解,在该交通事故中,一辆电动自行车行驶至邓州市南二环邓襄路口时,因闯红灯与自一辆轿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从交管部门提供的监控视频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当时电动车在红灯的情况下,并没有减速,在轿车发生碰撞之后,电动车驾驶员被撞的翻转360度飞到了几米开外,幸亏当时轿车速度不快,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邓州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后,事故双方仍是各执一词,一方认为自己被撞要赔钱,一方认为是对方闯红灯自食其果。 在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交警和事故双方当事人回到了交警中队继续处理,在调取了监控视频之后,交警最终认定由电动车闯红灯应负全部责任。
轿车驾驶员李师傅:“当时去了交警队,电动车驾驶员的家属还认为我应该赔钱,直到交警把监控视频一放一看,责任书认定下来,他们才认识到,是他们闯红灯不对。”
这起事故中,电动自动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轿车驾驶员无责任。电动车一方自理医药费,还要负责两车的维修费用。所以谁弱谁有理,这样的逻辑是不对的。该谁的责任就谁的责任,不遵守交通规则,只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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