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邓州讯(记者 燕天举 通讯员 王勋)2月20日,邓州一男子因爬到塔吊大臂讨要工程余款,其行为已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邓州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九日。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张某伙同薛某,到邓州市团结路附近某二期工地7号楼,向劳务公司讨要工程余款及工程亏损款。在未得到对方满意答复的情况下,张某采取过激手段,爬上7号楼塔吊大臂上,声称不付款坚决不下来。期间无论任何人劝解都不听,其过激行为一直持续至下午15时许,直到劳务公司将款项打至其妻子帐户上方才下来。虽然该事件张某事出有因,但其过激的行为却已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邓州警方对张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打工时须提高警惕,增加自己的权益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口头约定,在达成打工意向后要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按时结清工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如果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和争议,权益人一定要通过法院或劳动部门等合理的渠道和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
1月2日上午,在漯河市泰山路与湘江路附近,一名男子看见执勤民警弃车撒腿就跑,到底是民警太吓人,还是车主心虚有猫腻?
4月11日下午15时许,在漯河市舞阳县西环路和人民路交叉口,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豫QC609*号的重型罐式货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神色紧张,表情极其不自然,这一细小的举动顿时让执勤民警有所警觉。
3月31日晚,临颍一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临颍交警查获。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男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已被查处过两次,且距离上次醉酒驾驶仅隔了三个月,目前还处于驾证被吊销、取保候审期间。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但对地上的附着物拒绝清除。1月15日,漯河市舞阳法院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该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近日,一名男子突发疾病导致昏迷不醒。危急时刻,漯河市临颍县人民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郭旭和医学检验科陈阳挺身而出,出手救助,病人转危为安。5月7日下午,被救男子到临颍县人民医院送来锦旗对医护人员的无私大爱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自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加强“一盔一带”使用管理宣传教育活动。
家里新添一个小孙女,这本来是一件喜事,可是漯河市舞阳县马村乡庞店村的老杨却高兴不起来,因为燃放烟花,他不仅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接受调查,而且还被处以行政处罚。
漯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过持续连线、耐心劝解、合成研判、精准指挥,快速找到了躺在车边、奄奄一息的张某,并通知120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由于抢救及时,张某脱离了生命危险。
6月7日晚,漯河市召陵区万金镇大孟村的孟先生到万金派出所,领回自己失而复得的5000元现金,激动地一再向民警道谢。
5月31日18时10分左右,漯河市嵩山路二高岗执勤交警乔磊在晚高峰执勤期间,发现一男子步履蹒跚且手捂着头看起来十分异常,便立刻上前查看。乔磊发现此男子右脸颊有大片血迹,神情恍惚,便叫来同岗执勤人员王程阳一同询问情况。经过询问,该男子称自己在南环附近摔倒在地,头破血流,然后一路向北走到了二高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