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申连伟 通讯员 张中梅 刘庚滔 吴钦)近日,为了让人民群众了解《民法典》、熟悉《民法典》,运用《民法典》,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组织法官下乡宣讲。9月1日,该院张村法庭干警深入赵集镇宣讲《民法典》。赵集镇政府党委书记吕忠山主持本次活动,该镇百余名乡村干部到会听讲。
张村法庭庭长、员额法官王冬泽对《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解读。王冬泽向大家释明,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基层干部离人民群众最近,接触群众最多,学习《民法典》,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并落实到行动上,不仅有助于规范自身行为,同时运用《民法典》知识处理群众间的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也有助于基层矛盾纠纷的依法解决,对群众学法守法尊法用法无形之中起到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王冬泽对《民法典》中禁止放高利贷、保护个人信息、增加遗嘱形式、禁止高空抛物等新规也进行了解读。
员额法官何平就《民法典》部分具体条款进行了解读。如: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电子合同开启无纸化时代等等。入会基层干部深感受益匪浅,纷纷感叹道:“这些知识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帮助也很大。”
活动当日,张村法庭干警还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树立展牌、发放手册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的诞生经过、主要内容、重大意义等。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颁布实施对每个公民产生的巨大影响,帮助群众培养遇事找法的习惯,深受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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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对以潘前进、朱红光、王啸龙为首的3起涉黑恶案件共41人进行集中宣判。至此,永城法院已受理、因疫情影响积压的涉黑恶案件完成审判清零工作目标。
8月31日,浚县法院执行局高效快速执结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干警仅利用3天时间就将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涉案标的8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9月1日下午,浚县法院组织召开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等组成听证团参加听证。听证会由浚县法院党组成员、立案庭庭长游新宇主持。
9月1日上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浚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此案旁听人员众多、双方情绪极不稳定,为庭审顺利进行带来了安全风险。同时,上午有另外两起刑事案件在浚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警务保障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法官,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看看要怎样才能解封,我是做生意的,着急用钱。”被执行人牛某来到浚县法院执行局一脸着急地问道。
8月27日至8月31日,许昌法院系统组织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公开集中宣判活动,建安、魏都、鄢陵、禹州、长葛5地法院共对10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其中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件19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3件10人。
8月31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举行扫黑除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当天宣判涉黑恶案件5案22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开宣传。
许广义今年48岁,家住小杨营镇伍仲村,家中四口人,妻子患病,还有两个学龄儿童需要照顾,因此被村里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来,在镇村两级的帮扶下,许广义克服困难,通过养殖圆了自己的“脱贫梦”。
近日,在邓州市汲滩镇刁堤村刁良涛的葡萄园里,一串串无籽有机鲜葡萄晶莹剔透、果香扑鼻,令人垂涎欲滴。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芬芳的醇香和耀眼的光芒,葡萄架下的刁良涛正和爱人一起采摘葡萄。
近年来,邓州市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有效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凝聚了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