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申连伟 通讯员 韩吉湘)12月4日上午,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邓州市法院召开2020年第12次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邓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主持,邓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娄全田等一行应邀列席会议,实施法律监督。
会上,娄全田就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再次进行详细阐明,并就案件焦点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审委会委员就该案案情进行认真讨论,为案件公正判决提供了客观依据。
娄全田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法院、检察院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把检察机关的声音传递给审委会,有利于更好地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有利于检察机关及时发现自身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杨俊华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为法、检两院搭建了重要的沟通交流平台, 有利于审委会全面听取意见,准确把握案件事实、证据的争议焦点, 消除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适用上的分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实施法律监督,更具有深远的意义。今后将深化法、检沟通联系机制,不断提高法院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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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积极行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十二月初的清晨,空气中的寒意浸透骨髓,但却丝毫未能抵挡当事人的热情。“真的是非常感谢,感谢徐庭长专业、敬业的办案态度,感谢法院的公正裁判。”当事人一边感谢,一边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递到徐无己法官手中。
11月30日,浚县法院召开2020年度审判执行质效冲刺动员大会,对当前的审判执行质效工作高效推进进行动员部署。院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员额法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2月1日至4日,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峰等29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12月4日,南阳市淅川县人民法院在体育场法治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采取设置咨询台解答群众疑问,发放宣传页,以及版面展示等多种形式进行。
12月7日下午,淇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和“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情况发布会,省市县级多家媒体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襄城县人民法院对涉黑涉恶案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并攻坚执行,坚决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摧毁其经济基础。
自 “双占”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成功治理了一大批“双占”违法现象,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12月4日上午9点,邓州市法院再次行动,联合市城管局、花洲街道办事处,对聚财路违规设施实施集中拆除。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邓州市人民法院决定开展排除妨害专项行动。
为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12月4日,长葛市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