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对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科学把握住房建设和上市节奏。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
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工业厂房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后改造成租赁住房,按年缴纳土地收益。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盘活存量住房资源。
《通知》还要求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2017年60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统筹做好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棚户区改造要以货币化安置为主,避免重复建设。此外,继续发展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各地要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推进公租房货币化。(王日晨)
房地产税是否要来,何时来,“有房一族”对此甚为关注。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及副部长陆克华发声。关于房地产税问题,陆克华称,房地产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已经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以月为单位,分别详细上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并且将上报的日期时间限定在次月10日之前。这些数据将不对社会公示。
11月3日,由国家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综合处副处长刘晓庆一行组成的检查组莅临永城,检查指导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管理运行情况,并在市委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宗岩等出席会议。
6月5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巡查组组长刘运琦带领巡查组一行来商丘市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风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史根治,市政协副主席朱明伦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