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31日在官网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6562.8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4%,近五年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额均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
《报告》由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于近日联合发布。根据《报告》,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稳步推进。201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8.25万个,比上年增加6.9万个,实缴职工13064.50万人,比上年增加671.19万人,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数保持连年增长。
《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缴存结构趋于均衡。201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占4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占58%,非公经济单位已经占到全部缴存单位的一半以上。
《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06091.76亿元,缴存余额45627.8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8.55%和12.18%。全国住房公积金人均缴存额1.27万元,同比增长7.99%。
根据《报告》,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大幅提升。2016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1626.88亿元,比上年增长5.82%,提取率70.20%。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9397.14亿元,占当年提取额的80.82%,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支持职工购建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记者 王优玲)
5月20日,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活动。下一步,该中心将充分发挥媒体和信息化宣传渠道作用,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便民惠民政策宣传,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5月是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据悉,住房公积金政策最新的变化之一就是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作为自主缴存者缴存公积金,这一举措能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益处。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扩大焦作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焦作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实施。《意见》将人事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也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之内,更加凸显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审议通过《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按照相关规定,我市购房贷款只能选择公积金贷、商业贷其中一种,而公积金贷额度最高为40万元,在该政策执行后,贷款额度有望大大提高。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4月份,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向761户购房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3541.5万元,创单月贷款发放最高额,实现历史新突破。
会议传达了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低保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下转第二版)
今年我市的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提出,将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政策,为我市缴存职工租购房提供资金65亿元。” 此外,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其他缴存职工同等的各项权利。
5月2日是可以办理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一天,建安区桂村乡的村民鲁晓静早早来到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进城务工人员,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
今后,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均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不低于职工工资的5%、不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办法》规定,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进城务工人员,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
自助终端上线、手机客户端成功运行、网上服务大厅全面升级……去年年初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便民服务持续提档升级,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鼓励非全日制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以下统称自主缴存者)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自主缴存者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参照《条例》有关规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在经济增长速度进入中高速的状态下,“新常态”要求我们正确对待当下的经济增速下行,汝州市财政部门积极作为,不断细化完善财税政策措施,通过降低税负、设立过桥资金、下调社保费率等多种方式,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早落地、见实效,促进企业真正降低成本、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