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将去,夏将至。如何减少学生溺水频发事故,防“祸”从“水”入,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使学生时刻紧绷安全弦。在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学生脱离学校和家长监管时段,做到“四不游泳”,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戏水;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去救,不应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同时,在河提沿岸加固防护栏,使学生“望水兴叹”,只看远观不能近玩。
学校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落水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在遭遇溺水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时如何抢救,溺水事件是可以防止的。
为此,各校要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合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强化职责,查重点,重点查,反复查,查反复,查领导的安全意识,查纪律,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学校安全“海岸线”,适当延伸,各级联动,结成一张密实的安全网。学校积极和村镇治安主任协调,群防群治,建立密集型的安全网络监控体系。学校应在治理整顿导致事故的人、物、环境和管理四要素上狠下功夫,在防范不可测因素上做文章,增强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撑好学生的“保护伞”。(燕天举 张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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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来临,气温升高,到池塘、水库、河道等非正规游泳场地游泳人员增多,溺水事件多发,尤其在校中小学生溺亡事故不断发生。为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的教育与管理,重渠乡积极行动,扎实开展防溺水工作。
5月20日上午,信阳市光山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光山宣传上发布的信息显示:2015年5月19日,斛山乡一小四年级学生刘某某、胡某某放学回家后相约骑车外出玩耍,在水塘洗澡时意外溺水死亡。事发后,相关部门已介入事件调查处理。
为进一步加大校园综合安全管理力度,提高全县中小学校长的安全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强校园安全防范意识及事故防范能力,鹿邑县教体局于4月1日联合县综治办、公安消防大队成功举办了安全知识及学校章程建设培训班,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主抓安全的副校长共665人参加了培训。
购物、吃饭、美容、出行……各种各样的消费行为,贯穿了消费者生活的方方面面。
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11月1日下午,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组织少年刑事审判庭法官深入睢县第三初级中学,举行“金秋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9月21日,2016年全省法院送法进校园暨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在郑州正式启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爱相伴——让法律照亮留守儿童回家的路”。
邓州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邓州市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
7月12日,镇平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该县少儿艺术中心,为现场的300余名家长和孩子讲解用电常识,确保学生暑期安全。
7月5日,方城县供电公司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服务队深入开展“安全用电进农户”活动,这是该公司开展夏季农村安全用电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
6月1日上午,睢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法官深入睢县城郊乡马头村小学,开展庆“六一”送法进校园活动。
由邓州市妇联组织发起,公、检、法、司政法系统部门联动的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顾问团”、“法律援助团”和“心理咨询团”成立大会在邓州市法院召开。
4月13日下午,龙开封市亭区法院副院长王昀来到到准堤街小学开展“为女童撑起自我保护伞”的专题普法讲座
冬季期间,为切实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山县交警大队通过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等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中小学生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中小学生撑起冬季交通安全“保护伞”,全力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今年以来,浉河区法院重拳出击,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强制手段,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一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广大农村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民心工程”来抓,为农民工撑起权益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