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邓州讯(记者 燕天举 通讯员 高春生 杨易辰)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邓州农商银行开展了多形式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为辖区广大群众送上金融知识“大餐”。
邓州农商银行:为群众送上金融知识“大餐”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以提高公众自身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为宣传重点,通过开展集中宣传与分散宣传相结合的形式,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邓州农商银行:为群众送上金融知识“大餐”
在邓州市古城广场,该行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并就有关金融服务或投诉的常见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向过往群众派送金融知识大餐,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参与。
邓州农商银行:为群众送上金融知识“大餐”
同时,该行除了集中宣传以外,还依托全辖38家支行开展本次“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分散宣传活动。在营业网点内开辟公众教育专区,向广大金融消费者发放宣传折页以外,还充分利用网点内各类电子媒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互动宣传,以达到扩大宣传的效果。通过宣传,让金融消费者了解其基本权益、投诉渠道、投诉流程和办理金融业务时的注意事项,提高了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这次活动该行共设立展板10余块,悬挂横幅30余条,设置6处集中咨询台,向群众发放金融知识宣传手册、宣传彩页共计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00余人次,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项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广大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特别是对预防金融诈骗的金融知识、安全使用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常识,让群众们在关心自身权益的同时,提高了自身金融知识水平。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封市一师附小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3月15日,新蔡县消委会组织县工商局、公安局、药监局、质监局等40多家单位及部分企业代表在殷实园广场举办了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为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3月15日上午,示范区工商分局在火车南站广场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响应河南保监局、南阳保监分局、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市工商局号召,努力宣传和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进一步推进信阳保险诚信建设,加强行业宣传,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市协会积极与工商局联系沟通,组织各会员单位参加在信阳市和美广场举办的主题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3.15广场宣传活动。
3月15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羚锐集团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组织旗下的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河南绿达山茶油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参与了新县人民政府在新县广场组织开展的主题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淮阳联社于3月15日在全辖组织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3月15日,开封市禹王台区食药监局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在法制广场展开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安阳市3.15纪念活动在安阳东区两馆广场举行,来自全市水,电,气,通讯,保险等行业到场,精彩的文艺节目拉开了‘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纪念活动的序幕。
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来自开封市的26家文明单位100余名志愿者用“快闪联动”的表现形式进行诚信宣传。
3月14日,新野法院组织法官们走上街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
老年人各器官组织都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变化,从而影响了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因此,3.15来临之际,许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醒老年人用药注意事项。
3月12日上午,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为了提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商店等场所,开展消费者权益普法宣传活动。
7月18日,濮阳工业园区与濮阳龙德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举行年产3000吨均苯四甲酸酐系列项目签约仪式,签约项目总投资3.15亿元。据悉,签约项目为年产3000吨均苯四甲酸酐、3万吨芳烃溶剂、150吨聚酰亚胺膜建设项目,占地约107亩,分三期建设。
3月15日上午,在汝南县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汝南县执法所运用“3.15”活动平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
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推动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根据《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豫银监办发【2017】24号)的要求,西平财富村镇银行于2017年3月15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