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邓州讯(记者 燕天举 通讯员 文鹏 韩吉湘)侄儿委托亲叔领取车祸赔偿款,谁料想,亲叔叔竟然耍赖占为己有,拒不归还。无奈,侄儿代某将叔叔代某瑞告上法庭。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作为长辈的代某瑞仍不履行,当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8万元,其余款项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代某申请撤回执行,不再要求法院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2012年8月,在外务工的代某乘坐他人电动车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右腿截肢,构成三级伤残。后经当地法院审理,肇事车辆车主和肇事司机共赔偿申请人485641.86元。案件执行程序后,代某委托其亲叔代某瑞先后领取了各项赔偿款共计400000元。后代某向代某瑞索要赔偿款时,代某瑞仅支付了代某8000元,其余款项经多年追要,一直拖欠未给付。
2017年7月,代某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诉至邓州市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双方达成调解意见,邓州法院于2017年8月21日出具调解书:被告代某瑞应付其代原告代某领取的款项共计392000元,被告于2018年1月31日之前偿付原告款200000元;剩余款项192000元被告于2018年5月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调解书生效后,代某瑞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年3月15日,代某向邓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得知“90后”的代某13岁时父亲去世,2012年因交通事故致残截肢,至今未婚,与其母亲和养女相依为命,生活困难后,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执行干警及时采取多种执行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证券、股票、公司信息、银行账户、互联网银行、车辆信息进行查控,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仅履行了3万元。
5月23日,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代某瑞采取拘留、罚款等执行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被拘留后,表示悔过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5月29日主动履行8万元,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商定余款于2019年1月15日一次性付清,并由代某叔父、姨娘作为经济连带担保至款付清之日止。代某申请撤回执行,不再要求法院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王水(化名)是信阳市息县某乡的一位普通村民,有稳定的收入,为人义气也有众多好友。他的叔叔王大(化名)与他同村,叔侄两人多年来关系一直不错,直到2011年, 一笔借款的产生,打破了两人和谐、平静的生活。
2014年至2015年间,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人周某合伙经营花生购销生意,二人因账目问题发生矛盾,周某将张某诉至汝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该院判决张某支付周某共计32万余元。
3月14日下午,中牟县城的宋先生拿着一面锦旗来到法院执行局,在找到执行法官贾慧政后,他不停地表示感谢,并将印着“廉洁执法、秉公办案”的锦旗交到贾慧政法官手中。3年积怨终于得以化解,执行结果让宋先生非常满意。
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对于酒驾醉驾的查处可以说是一天比一天严,但在高压态势下,个别驾驶人仍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喝酒后驾车。近日,中牟交警在对酒驾醉驾的查处行动中,不到5分钟在同一个路口查到两名醉驾司机,这两名司机不仅在同一个饭桌上吃饭,而且还是亲叔侄。
原告和被告本是亲叔侄关系,因多年前的一桩矛盾两家积怨已久。2016年12月21日中午,喝了酒的被告见到侄子,想起往事便气不打一处来,从背后将原告按倒在地进行厮打。随后原告到当地卫生院进行检查并治疗。
5月24日一大早,西峡县丹水镇卓沟村的村民们都呼朋引伴地聚集到了村部。原来,是西峡法院丹水法庭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在这里巡回审理一起人身健康权纠纷案件。
侄子欠钱不还,被执行法官带回法院后,其叔追到法院公然侮辱法官执行。3月22日,栾川县法院依法对郭某鹏、郭某辉二人采取拘留十五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