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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8月31日零点起,省会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手术费、护理费等也开始执行新的价格。
8月26日下午,省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省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会。“总的原则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阚全程说。
加成取消
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2.7%左右
按照省政府要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包括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都要参加这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我省要求,8月31日零时起省会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取消药品加成后,所有公立医院都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什么是药品加成,为什么要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药品加成政策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由于国家经济困难,政府允许医院按批发价采购药品、按零售价销售给患者,以批零差价收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保障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2006年,国家发改委规定,允许医院以药品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销售。
“药品加成政策对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品加成政策带来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该负责人说,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破除以药补医,彻底摒弃医院对药品加成收入的依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促进科学诊疗、合理用药。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销售的药品能降价多少?
这位负责人说,因为,改革前并不是所有药品都加价15%,最小单剂量包装(口服药为一盒、注射药为一支)的单价500元以上药品,加成统一定为75元。总体测算,取消加成后,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2.7%左右。
同步调整
3000多种费用有所调整,有升有降
8月31日零时,除了药品加成取消外,省会公立医院同步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报销等配套改革。
具体有哪些调整?
“除了药品外,其他各项调整的价格有3000多种,这里有升有降。”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在这次改革中,价格变化可以概括为“两降一升”: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将使药品价格下降,二是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下降。取消药品加成和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价格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服务项目价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患者感受
门诊看病费用或会减少
得知8月31日凌晨,公立医院要启动改革后,很多大河报读者留言,表达自己的疑问:“我关心的是,我以后看病,是便宜了还是贵了?”
对于这个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是需要具体区分的。
“改革后,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上不会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比如,对于诊疗过程中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者较多涉及CT、磁共振检查的患者,其医疗费用会明显下降;若诊疗过程中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则患者医疗费用会有一定增加。
基层用药
医保目录增补180多种慢性病常用药物
除了药物、手术等费用调整外,这次改革还重点关注到基层医疗用药问题。
“医改的一个重点方向是分级诊疗,而分级诊疗能否实现,主要在于基层医疗机构能否‘接得住’。”一位业内人士说。
在采访中,一家乡镇卫生院院长曾向记者吐槽,老百姓之所以不太爱在卫生院看病,除了卫生院没有相关检查设备外,还有很多药物欠缺。
据了解,为方便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重症精神疾病等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从医保药品目录中筛选了180多种常用药品,补充了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按照上级医院医嘱采购使用,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记者 李晓敏)
摘要
8月31日零点起,省会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时,手术费、护理费等也开始执行新的价格。
《方案》提出,8月底,周口市将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患者,提高报销比例;未经基层首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非急诊患者,降低报销比例。
8月21日上午,周口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座谈会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困难和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夯实责任,确保8月底所有的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时启动医疗价格调整,扎实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会上,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河北将同步实施“一取消、两提高、三降低、四同步”配套改革措施,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临床路径的实施让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效率得到进一步保障和提升,临床用药更加规范,医疗费用增速放缓,人民群众从中切实获益。
探索对关键岗位、高层次卫生人才和多点执业医师等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
城市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意见》提出,我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河南省已经有11个省辖市拟定了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经省医改办审核。各地正在研究价格调整、财政补偿等具体办法,做好取消药品加成各项准备工作。
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改体制、建机制、优秩序、控费用、强考核”思路,以取消药品加成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价格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8月2日,郑州市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郑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8月底前全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全面推开综合改革。
据了解,目前,漯河市12家城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集中招采加入“三明联盟”,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药款集中支付,推行“两票制。
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北京市财政为公立医院拨款1407529万元,比2015年增长29.4%。
日前,省政府正式通过了《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的一系列政策,将让上述场景成为今后我们就医的常态。
专家认为,这一要求是破除“以药养医”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