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邓州讯(记者 燕天举 通讯员 张超 翟越)邓州一菜农在自家的蔬菜地种植罂粟幼苗880株,并欲在集市上贩卖。孰料,该菜农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邓州一菜农欲卖罂粟幼苗被刑拘
3月17日上午8时许,邓州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菜市场巡逻时,发现有一摊位摆放有罂粟幼苗售卖,后经清点,该摊位售卖的罂粟幼苗数量达330余株。
邓州一菜农欲卖罂粟幼苗被刑拘
民警讯问得知,该菜农姓盛,家住邓州市龙堰乡。据盛某交代, 听说罂粟幼苗做菜不仅好吃还有保健作用,在菜市场属旺销的“新鲜”时令菜,便从一婆婆处索要一颗罂粟果,在自家的菜地里种植了一垄罂粟苗, 并准备将初长成的罂粟幼苗拿到市场上去卖。17日一早,盛某将这些罂粟苗捆成捆后,拿到市区菜市场上出售,没想到还没有开张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将盛某出售的罂粟幼苗全部扣押收缴后,随其到所种植罂粟幼苗的菜地,经清点数量达550株,当场全部予以铲除灭活。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群众,非法种植、买卖、运输罂粟均是违法行为。切记:种植罂粟超过500株,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是神圣的,更不会因你把毒品原植物罂粟当做蔬菜种植而豁免。所以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家里有种的赶快铲除吧!
同时,邓州警方根据《河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第七条:“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铲除罂粟100株(大麻1000株)奖励100元。”之规定,鼓励全体公民检举、揭发非法植种毒品原植物及其它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密,对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要求部署,永城市公安局陈官庄派出所全所民警在所长贺臻的带领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明知是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已触犯刑法的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8月2日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社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以禁毒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加强禁毒宣传, 通过宣传有效的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
西峡县两名男子因听信罂粟果可以治病,私自种植数百株罂粟。6月7日上午,西峡县法院少审庭法官来到阳城镇阳城村开展巡回审判,对这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西峡县两名男子因听信罂粟果可以治病,私自种植数百株罂粟。6月7日上午,西峡县法院少审庭法官来到阳城镇阳城村开展巡回审判,对这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创建无毒社区,近日,西平县师灵镇以派出所为主力,组织公安干警、镇村干部、保洁员等力量,深入田间地头、废弃宅院、荒片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组织开展拉网式踏查铲毒,对辖区内发现的罂粟一律铲除,并对非法种植罂粟的人员严格依法处理。
大家都知道,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但还有很多人冒险去种植。近期,荥阳警方就查处五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 3人因非法种植罂粟被拘。
2017年4月以来,是罂粟开花的季节,登封市公安局积极号召市民联合开展铲除毒品原植物行动。
5月6日上午,来自邓州市卫校职业学院的近40名青年学生,兴致勃勃地参加了由邓州市公安局禁毒委与省公安局禁毒总队联合举办的禁毒知识自护教育暨毒品原植物参观学习活动。
近期,社旗县公安局根据季节特点,组织全局民警,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禁种铲毒行动,收到了显著效果。截止4月27日,该局共铲除罂粟2865株,立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2人,办理行政案件11起,行政处罚11人。
3月28日下午,社旗县公安局大冯营派出所民警在下村巡查中查处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
因相信食用罂粟可以治病,便在自家老宅子院里的空地上播撒罂粟种子非法种植罂粟。近日,卧龙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5月17日上午,河南省舞钢市公安局铁山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及时发现野地池塘罂粟百余株,当场予以铲除。
方城警方抓住毒品原植物即将成熟的时机,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毒品原植物流向社会。
春夏交替时期,正是罂粟生长的旺盛季节,张林派出所高度重视紧紧抓住铲毒的有利时机,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安排部署禁种铲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