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邓州讯(记者 燕天举 通讯员 文鹏 侯增瑞)为进一步提升妇联干部参与化解家事矛盾的能力,10月19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邀请邓州市妇联副主席苌书静观摩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庭审活动,通过典型案例让妇联干部对家事审判工作有更深更直观的认识。邓州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时玉尧陪同观摩。
邓州法院家事审判庭专门选取了一例具有代表性的婚约财产纠纷作为观摩庭审案件:2018年2月,张某与王某按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王某怀孕并流产,双方便经常争吵,6月份王某离家出走。因在举行婚礼前,王某及王某父亲通过媒人向张某家索要彩礼20万元。张某遂向王某提出返还彩礼,王某不同意。张某遂将王某及父亲告上法庭,请求依法判决二被告返还所有彩礼20万元。庭审中,在审判长陈惠君的引导下,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原告卡内的20万元性质是否为彩礼”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辩论。在调解阶段因原告不同意调解,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邓州市妇联副主席苌书静对王某进行了深入交流。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苌书静表示:通过参加今天的庭审,对家庭审判法庭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将妇女维权和司法审判紧密结合,共同做好家事纠纷的调解与审判工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1月15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2018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了2起典型案件,并就热点问题现场解答了记者的提问。
11月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零距离”体验执行工作。
11月15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2018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了2起典型案件,并就热点问题现场解答了记者的提问。
11月15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通报2018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了2起典型案件,并就热点问题现场解答了记者的提问。
11月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零距离”体验执行工作。
11月8日凌晨6点,邓州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前,13辆警车警灯闪烁,69名执行法官、司法警察集结完毕,准备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11月6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与部分班子成员一行冒雨来到该院派驻第一书记的汲滩镇张井村,看望慰问贫困群众,并与汲滩镇党委书记魏新果、第一书记刘毅等村干部共商脱贫致富之策。
10月19日下午,邓州市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暨第三季度党课,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国磊作为主讲人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党课。
10月19日下午,邓州市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培训会暨第三季度党课,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国磊作为主讲人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党课。
10月19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邀请邓州市妇联副主席苌书静观摩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庭审活动,通过典型案例让妇联干部对家事审判工作有更深更直观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