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邓州讯(记者 燕天举 通讯员 胡子强 文鹏)8月3日至8月4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赴红旗渠开展“弘扬红旗渠精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法官”主题教育培训活动。
邓州市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国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沙岩林带领59名员额法官及中层负责人参加此次教育培训活动。
在开班仪式上,干警们聆听了中共安阳市委党校党史部副主任潘峰的专题党课。潘主任以《红旗渠精神及其时代价值》为题,从“红旗渠精神的形成背景”、“丰富内涵”、“时代价值”三大板块入手,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授了红旗渠的建设历史和红旗渠背后所蕴含的“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力量。
怀着对红旗渠的向往和对红旗渠精神的崇敬之情,大家参观了红旗渠纪念馆,通过音像、图片、实物、模拟场景等了解了红旗渠建造的全过程。随着讲解员的讲述,参训同志们又重新回顾了上个世纪60年代红旗渠人民“千军万马战太行、一锤一钎干革命”的战天斗地革命场景以及林州人民仅凭双手和锤子、钢钎、扁担、箩筐等简单工具,苦干10个春秋,削平山头1250座,架设渡槽211个,修建各种建筑物12408座,在太行山悬崖峭壁上修筑了长达1500公里的享有“世界第八大奇迹”之称的人工天河“红旗渠”的奋斗历程和英雄事迹。在分水岭、青年洞等红旗渠经典地段,同志们无不为林州人民不畏艰险勇于拼搏的精神感到震撼。
参观结束后,参训人员被当年林县人民重整河山的英雄气概和劈山引水的大无畏精神所震撼,纷纷表示:要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学习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发扬“红旗渠精神”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立足本职工作,改进司法作风,做新时代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法官。
7月16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与西北政法大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在邓州法院隆重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副院长陈玺教授、邓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党组成员、副院长时玉尧等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沙岩林主持。
6月27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该院全体党员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进行了培训。
6月27日上午,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邓州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为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5月28日下午,邓州市人民法院驻桑庄镇桑庄社区第一书记周海鹏邀请邓州市中心医院健康扶贫义诊队对该社区贫困群众进行义诊、为小学生们免费体检、宣讲急救知识并赠送书包等文具,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和师生的一致好评。
在邓州市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女法官陈惠君:身为基层法庭庭长,多次和利害关系人沟通,成功协助辖区乡政府工作;巧用微信远程视频,使赡养案件的母子矛盾得以化解……
眼下,在邓州市提起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剑,与其相识的人,无不翘指称赞。10月30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人送称号“好法官”的刘剑。
国庆、中秋佳节期间,邓州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放弃休假和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迎着风雨,踏着泥泞,抓捕那些长期躲避履行义务的“老赖”。
5月24日,邓州市人民法院法警局开展法警技能训练活动,集中展示了队列、擒敌拳、处置突发事件等科目的训练成果。
针对杨某浩阻碍司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邓州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
2016年12月8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执罪案件并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张某朝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是邓州市法院审结的首例拒执罪案件。
2018年7月22日,河南郑州大学内,“穷人的银行家”—— 穆罕默德·尤努斯与中国农民企业家、红旗渠精神传承人、林州皇后村党支部书记、中乔大三农实业集团董事长乔书领亲切交流会谈。
7月18日,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林州市红旗渠精神研究会第二届换届大会胜利召开,会议选举红旗渠精神传承人、红旗渠精神传承教育学院发起人、中乔大三农集团董事长乔书领为红旗渠精神研究会会长。
7月21日下午,河南省报告文学学会安阳分会成立大会在林州市林州红旗渠精神传承教育学院召开。河南省作协、省报告文学学会相关领导和安阳市30多名报告文学作家、文学爱好者参加了成立仪式。
传承红色精神,携手砥砺奋进。6月24日,红旗渠精神走进新时代座谈会暨红旗渠企业家学院启动仪式在北京万寿宾馆举行。当年的修渠劳模张买江、李改云、郭秋英等齐聚现场,与大家分享修渠故事,并就新时代如何弘扬红旗渠精神与大家畅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7月1日,由红旗渠精神传承教育学院主办林州市任村镇皇后村党支部委员会承办的“弘扬新时代红旗渠精神,做合格共产党员”座谈交流会在林州红旗渠精神传承教育学院召开。